颜法 yán fǎ
词语解释:
指唐颜真卿的书写技法。
分词解释:
书写:
1.写;抄写。
2.称抄书小吏。
颜真卿:
颜真卿(709-785)唐代书法家。字清臣,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开元进士。封鲁郡公,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师。李希烈叛乱,被害。世称“颜鲁公”。工文词,尤善书法。楷书雄浑,人称“颜体”,与柳公权并称“颜柳”。亦工行书。有碑刻《多宝塔碑》、《颜勤礼碑》及书迹《祭侄文稿》等存世。有《颜鲁公集》。
● 法 fǎ ㄈㄚˇ
◎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 姓。
● 颜(顔) yán ㄧㄢˊ
◎ 面容,脸色,脸面:容颜。开颜。颜面。颜色。笑逐颜开。鹤发童颜。
◎ 色彩:颜料。五颜六色。
◎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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