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疾 yǎng jí
词语解释:
1.收养残疾者。
2.犹养病。
分词解释:
残疾:
肢体、器官等因伤病而缺损或严重变形:关心残疾人。
收养:
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我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病:
因患病而调理休养。
● 疾 jí ㄐㄧˊ
◎ 病,身体不舒适:疾病。目疾。残疾。讳疾忌医。
◎ 一般的痛苦:疾苦。
◎ 疼痛:疾首蹙额。
◎ 恨:疾恶如仇。
◎ 古同“嫉”,妒忌。
◎ 弊病,缺点:“寡人有疾”。
◎ 快,迅速:疾步。疾走。疾进。疾驰。疾足先得。
● 养(養) yǎng ㄧㄤˇ
◎ 抚育,供给生活品:养育。赡养。抚养。养家。
◎ 饲养动物,培植花草:养花。养殖。
◎ 生育,生小孩儿。
◎ 抚养的(非亲生的):养子。养父。养母。
◎ 教育,训练:培养。教养。
◎ 使身心得到滋补和休息:养病。养心。养性。休养。营养。养精蓄锐。
◎ 保护修补: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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