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 méi shōu cái chǎn
分词解释:
将罪犯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为附加刑的一种,也可以独立适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罪犯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判处没收财产,不得没收属于罪犯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前罪犯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分词解释:
家属:
家庭内户主本人以外的成员,也指职工本人以外的家庭成员。
个人:
①一个人(跟‘集体’相对):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ㄧ集体领导同个人负责相结合。
②自称,我(在正式场合发表意见时用):个人认为这个办法是非常合理的。
所有:
1.领有,占有。
2.指领有的东西。
3.尚有。
4.整个;全部。
5.有个。
应有:
1.所有,一切。
2.应当具有。
强制:
强迫;迫使:强制执行|强制措施|不可强制别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以上就是词典栏目关于没收财产的相关内容,如有错漏请向我们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