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眼 dé yǎn
词语解释:
原谓盲人复明。晋法显《佛国记》:“精舍西北四里有榛,名曰得眼木。有五百盲人,依精舍住此,佛为说法,尽还得眼。盲人欢喜,刺杖着面,头面作礼,杖遂生长丈,世人重之,无敢伐者,遂成为榛。是故以得眼为名。”后用以比喻人由迷昧而得醒悟。
分词解释:
西北:
一般指陕西、甘肃、青海三省和宁夏、新疆两自治区。
五百:
1.古代在官舆前导引的役卒。
2.执杖行刑。
生长:
1.出生成长;长大。
2.生活。
3.养育;生育。
4.滋长。
5.犹产生。
6.犹言有生以来。
精舍:
1.学舍;书斋。
2.道士﹑僧人修炼居住之所。
3.精致的房舍。
4.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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