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院 chuán fǎ yuàn
词语解释:
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分词解释:
兴国:
1.振兴国家。
2.兴盛的国家。
3.剑名。
会要:
记载某一朝代各项经济政治制度的书籍,多用做书名,如《唐会要》。
事物:
指客观存在的一切物体和现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译经:
翻译经典。多指翻译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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