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 cái chǎn bǎo quán
词语意思:
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争议涉及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法加以保全的措施。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申请。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对方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分词解释:
案件:
1.有关诉讼和违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对方:
跟行为的主体处于相对地位的一方:老王结婚了,对方是幼儿园的保育员 ㄧ打球要善于抓住对方的弱点来进攻。
原因:
1.原来因为。
2.造成某种结果或引起另一事情发生的条件。
驳回:
1.反驳回绝。
2.掉转;回转。
3.法律用语。指法院对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认为无理,不予处理的批覆。
保全:
①保住使不受损失:保全性命ㄧ保全名誉。
②保护、维修机器设备,使正常使用:保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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