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制 shè huì zhǔ yì fǎ zhì
词语意思:
通常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法制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旧的法制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的。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包括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
分词解释:
包括:
包含(或列举各部分,或着重指出某一部分):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说、读、写四项,不可偏轻偏重ㄧ我说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内。
建立:
①开始成立:建立政权 ㄧ建立新的工业基地。
②开始产生 ;开始形成:建立友谊ㄧ建立邦交。
利益:
好处:物质利益ㄧ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实施:
用实际行动去落实施行:从今年起实施新的教改方案。
废除:
取消;废止(法令、制度、条约等):废除农奴制ㄧ废除不平等条约。
以上就是词典栏目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相关内容,如有错漏请向我们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