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韵 tōng yùn
词语解释:
亦作“通韻”。
1.谓音乐声韵通和。
2.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韵部可以相通,或其中一部分相通。作诗时可以互押。如“平水韵”中“东”、“冬”可以相通,“支”、“微”亦可相通等。古体诗通韵较为宽广,近体诗则受严格的限制。
分词解释:
相通:
1.彼此沟通;连通。
2.互相通融。
两个:
两个钱的省称。指一些钱财。
韵部:
韵书中把同韵的字归在一起成为一部。如《广韵》分韵为二百零六部,《平水韵》分为一百零六部,《中原音韵》分为十九部。
近体诗:
唐代 形成的律诗和绝句的通称(区别于‘古体诗’),句数、字数和平仄、用韵等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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